誰來照顧照顧者?

作者:陳章明 –  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

(原文刋於2017年11月15日AM730,感謝作者允准轉載。)

https://www.am730.com.hk/column/%E6%96%B0%E8%81%9E/%E8%AA%B0%E4%BE%86%E7%85%A7%E9%A1%A7%E7%85%A7%E9%A1%A7%E8%80%85%EF%BC%9F-103820

「照顧老人家很辛苦!」這是一個要照顧年邁患病母親的兒子,在弒母後自殺獲救時,新聞報道轉述他慨嘆的說話。

這宗倫常慘劇在上月發生,需要照顧長期病患母親的兒子,因抵受不住壓力,趁外傭休假外出時殺死母親,再跳樓自殺,跌落山坡後受傷獲救。

當我看到媒體的報道後,深感難過,讓我想起早前一套電影「一念無明」,故事情節與這宗慘劇非常相似,個案活生生的呈現在眼前,令人惋惜。更可惜的是,今年最少發生三宗同類個案,照顧者因為要長期照顧病患家人,在缺乏支援和面對巨大壓力下,最終選擇傷害自己和家人,走上不歸路。

慘劇一再發生,意味着社會對照顧者的支援不足,提供給照顧者的服務存在着不少改善的空間。現時政府的政策主要針對病患者,對於照顧者而言,似乎沒有給予太大的支援。當照顧者感到莫大壓力,或需要幫助的時候,他們可能不知如何或從何處得到協助。我們現時是有逼切需要檢討現行的政策,給予照顧者更多支援。

無論患病的家人是長者、兒童或是殘疾人士,照顧者往往會不辭勞苦,竭盡全力地照顧他們,很多時會忽略了自己的身心健康。當他們感到疲累和氣餒時,如果沒有適當的方法和途徑去尋求支援,舒緩壓力,只會令問題越來越嚴重,令家人得不到適當的照顧,而自己也甚至受到精神困擾。所以,照顧者要先好好照顧自己,才能更好地照顧患病的家人。

需要工作的照顧者,如果僱主可以因應其家庭崗位,為他們作出適當調配,實施較靈活的工作方式或常規,例如彈性上班時間,讓他們可以在工作與家庭責任之間取得平衡,對要照顧患病家人的僱員來說,確有莫大的幫助。香港的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》,保障負有照顧直系家庭成員責任的人士,在受保障的範圍,包括僱傭、教育及貨品、設施及服務的提供,不會因為其家庭崗位(即家庭責任),而受到歧視或不合理的對待。

要達至上述理想,政府必須加強對照顧者的支援,還需要在精神情緒上提供一個全天候廿四小時的支援網絡,好讓處於壓力「爆煲」邊緣的照顧者能隨時得到協助。政府必須透過各種正規支援服務去建構一個以鄰舍為本的支援網絡,好讓照顧者知悉「梗有一個同路人喺左近」,不論是尋找別人傾聽心聲或是協助暫代照顧小孩/長者,重點是有個願意「聽我訴苦」的對象!

隨着香港人口老化,無論是病患者和照顧者服務的需求只會越來越大,如果社會不好好正視和處理這個問題,日後出現的情況只會更為嚴峻。到時不單是要照顧原來需要照顧的人,連照顧者也成為額外要受照顧的另一批人士!